《浅谈义务主义》

之前谈过“思想实验”、“伦理学”、“效益主义”(文章连接放在下方),这周我们来说说“#义务主义”。
0.系列文章(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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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車難題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804159016314756/permalink/1856907321039925/
2.思想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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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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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相较于效益主义以结果判定对错的原则,义务主义的主张正好相反;义务主义不管结果如何,只在乎行动本身是否符合“义务(准则)”。换言之,义务论较关心的行为的“动机”,而非行动的“结果”。简单来说义务主义认为,道德应该建立在必要的义务责任上,所有人都应当遵守。
用个有趣的例子说明义务主义将如何看待商家的“诚实”:
商家为了获得良好的商誉而童叟无欺(诚实)。认为虽然这种行为会带来好的结果,但店家诚实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诚实本身,而是后面带来的商誉及贸易。义务主义认为:这种为了商誉而诚实的诚实就不能算是“对的行为”。 (出于正确动机的诚实是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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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遍法则形式
如果你愿意自己采行的行为准则,成为所有人都采用的行为依据,那么这个行为就是道德上对的。我们要判断某行为准则是​​不是对的行为,可以“普遍法则形式”检验该行为做判断,即:“行为准则普遍化以后是否会产生实践上的矛盾?”。
例子:以普遍法则判断「做假承诺跟朋友借钱」。
当这个行为准则普遍化以后,就会产生矛盾:因为如果每个人在急需用钱时都做假承诺,以后就没有人会再相信这种承诺,也不会愿意借钱给别人,所以行为者想要借钱的目的将无法实现。经普遍法则检测后,认为“假承诺”是错的;并不是因为它普遍化之后的坏结果(破坏社会信任),而是错在它实践上的矛盾。
(二)#目的自身形式
行动时对待人性的方式是,不论对自己或任何一个他人,绝对不能当成只是手段,而永远要同时当成是目的。我们要判断某行为准则是​​不是对的行为,可以“目的自身形式”检验该行为做判断,即:“行为是否将人性当作手段?”。
例子:以目的自身判断「做假承诺跟朋友借钱」。
对别人做假承诺,就是将他人当作自己解决财务需求的手段。经目的自身形式检验后,认为“假承诺”是错的。
#应用例子
“杀人难题”:宁可牺牲20人也不杀人?
如果“不杀人”是一种道德义务,就不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杀人,不管能拯救19人还是两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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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遍适用
根据普遍法则推导出的道德法则自然适用于类似情景中的所有人。
2.具公正性
普遍法则要求伦理准则以相同的方式对待所有人,没有人可以要求特别待遇。因此具有公正性。
3.对人的尊重
目的自身形式肯定所有人的内在价值,不会将个人视作促进社会利益的工具。能够维护人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利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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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观念复杂
义务主义有其判断方式,但较难理解且不符合直觉,常被误以为是教条式的伦理。例如义务注意通常认为“不杀人”是种义务,是因为它符合了上述的“普遍法则”及“目的自身形式”,并非宗教形式的教条。
2.难有绝对的义务
义务主义认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说谎(做假承诺)都是错误的行为。但问题是:假设在特殊情况下,说谎是避免悲剧的唯一方法时,我们该怎么办?例如:二战时期,犹太人逃难至你家的地下室避难。德国盖世太保来到你家询问可有见到犹太人时,你会怎么办?
这个例子显示,我们很难界定绝对的、无例外的道德义务。如果基于利他的理由、或为了避免严重的灾难,说谎是否就是被允许,甚至是必要的的呢?
3.难以判断动机
由动机来判定行为是否道德并没提供实质性的基础。除了当事人,行为的动机只能被推测而无法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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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问题
义务主义将依据什么理由支持下方议题?义务主义又会因为什么理由反对相关议题?
1. 政党失信(例如:做不到希望宣言)
2. 堕胎
3. 你们来提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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