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部長職位談:多黨制的利益分配》

#重點在第二點:內閣分配
先不說馬來西亞的現實情況,談談多黨制聯合政府的特點,主要以德國為例(德國是最著名的多黨制案例)。
0) #協議
聯合政府的重中只重當然就是聯合政府協議了。聯合政府中各黨派的意識形態不同,勢必需要從長計議。以德國為例:基聯盟(中間偏左)和社民黨(左派)在競選時的主張是相互競爭的,聯合執政時雙方必然都需要對各自的理念做出讓步。
1) #聯合政府的理念與政策
多黨制下各黨派的政治理念不同,若可以單獨執政的話『多數黨』也不會選擇跟『少數黨』聯合執政。不輕易聯合這除了政治理念的考量外,也要尊重選民的醫意願(希盟找巫統聯合執政的話,選民也會罵死啊!)。無法單獨執政必須聯合執政時,聯合的政黨對象也必須慎選;左派找左派,右派找右派,種族主義跟種族主義做堆,機會功利的跟機會功利一起玩。
以德國為例:基聯盟的『For a Germany where anyone can be anything』vs 社民黨的『Time for more social justice』之爭。左派的社民黨追求社會正義,注重利益的公平分配及社會福利。中間偏左的基聯盟與社民黨的政治理念相近,才會選擇與社民黨聯合(不可能跟右派反對難民的另類選擇黨合作)。截取部分的協議讓大家了解雙方的進退:
a) 管制難民:雙方都同意。
b) 軍備防禦:社民原本反對提高軍備,社民做出讓步。
c) 維持富人稅:社民計劃提高富人稅,社民做出讓步。
d) 居住:雙方同意新建組屋。
2) #內閣分配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大多時候的內閣部門是以『議會比例』作分配標準的。以德國為例:(社民,基民&巴基)三黨的部長比例為7:3:6,是接近三黨的議會(200:46:153)比例的。
馬來西亞目前尚未公佈全體的內閣名單,是否會以議會比例的47:42:13:11作分配讓我們拭目以待。
注1:有能者居之?行動黨不該爭取內閣位置是假議題。內閣候選人理應都是各黨派的精,只有不夠分的席位,沒有不夠格的人選。
注2:各黨魁立即被納入內閣首發名單,意味著內閣本就是政治分配。
注3:末沙布當國防部長,還好意思說有能者居之?
3) #選民與黨員的意願
聯合政府雖然只是政黨之間的聯合,但務實上大多都會考量選民及黨員的意願。加入聯合政府後政策將受到成員黨的制約,政黨成員毫無疑問都會關心黨的理念與政策能否在聯合政府中實現。除了黨的政策外,領導層還需要考量的是權力分配及政治影響力,故高層與草根之間往往是需要溝通的。
以德國為例:基聯盟伸出橄欖枝與社民黨協商聯合執政。經過高層的會談後,社民黨仍需要經過全體四十六萬黨員投票同意後才能與基聯盟聯合執政。
4) #破局
聯合政府各成員黨的理念不合的時候,合作也可能宣告破局。以芬蘭為例:芬蘭的聯合政府原本由中間黨、民族聯合黨、及正統芬蘭人黨組成。執政期間正統芬蘭人黨的黨選跑出極右(反移民)的黨魁後,他們的總理(Prime Minister)隨即取消跟正統芬蘭人黨的合作。最後由藍色未來取代了正統芬蘭人黨的內閣位置(部長)。
以馬來西亞為例,希盟仍在蜜月期,短期只能應該不會合作破局;但國陣已經開始顯現破局的跡象。若國陣的成員黨(沙砂、國大、及馬華)及早以離開聯盟要挾巫統協商,國陣也不會落得今天的地步。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