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暴民还是英雄?——论选举争议》 之 《一:票箱與選票》

《是暴民还是英雄?——论选举争议》

《一:票箱與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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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導讀(大致上):
第一段會分析可能性,及防弊手段。
第二段講述事件對後果的影響。
第三段講述可以做及不該做的事,以及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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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計票的雙重檢查
計票時,每個課室都是在各個候選人委託的監票員與計票員的監督下分開計票的。計票後的結果(Borang14)也會備份交給各方計票員。計票員也會將手上的計票結果交給候選人/行動室。
如果過程中出現貓膩,可以輕易的藉由核對雙方手上的資料揪出騙子。例如總共只有100個票箱卻出現了102張Borang14,或者計票時SPR手上Borang的結果與候選人手上borang的數據相異等;這些貓膩都可以輕易發覺如果當真有人舞弊,候選人可以申述交由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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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票箱顛倒。
這非常容易發生,原因有二:一,工作人員不熟悉,填寫標籤時填寫錯誤二,票箱與標籤都是正確的,但早些投票的選民投錯,羊群效應下大家就一起錯下去了。
對選舉結果沒有影響,只是會讓工作人員在計票時多了一些瑣碎工作。選民如有疑慮,可以詢問現場的監票員PA。大多投票站都有各凱隆委任的PA。你若不相信國陣及政府的人,你至少可以相信希盟的PA。他叫你怎麼投你就怎麼投吧,若發生票箱倒置他們很可能會叫你繼續錯下去。這是為了減輕計票時的工作負荷。
- 該怎麼做:
SPR及其他訓練機構(如調用)該加強事先的員工訓練。如果你有疑慮的話,可以向候選人(行動室及助理)反映,交由他們處理。此外,也可以向媒體透露,交由媒體揭露。
- 不該怎麼做:
不該在投票站內爭吵。不該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在臉書及吹水群等四處宣傳錯誤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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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運走票箱:
依據選舉條例,本來就會運走票箱(選舉結束/火災/暴動),問題在於程序正確與否。以下將著重討論惡意運走票箱。
惡意運走票箱並不太可能發生,原因有二:一,每個投票室(saluran)都有各方(希盟,國陣,及其他)候選人委派的監票員;他們都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二,每個投票室的頭票箱及選票都有編號,且都記錄於各式表格中所以惡意運走票箱是不可能發生的,即使打死所有檢票員讓有心人士運走票箱,候選人及選委會只要檢查收回來的表格及票箱立刻就能知道究竟是哪個票箱出錯了。
惡意運走票箱會為該投票室得到多數票的投票人帶來負面影響。如果國陣在該票箱中獲得500票,希盟在該票箱中獲得100票,淨結果為國陣獲得400票。票箱被人惡意運走後,對該區獲得400多數票的國陣有負面影響(選舉結果)。正因如此,候選人必然會盡力委任支持者在優勢選區監票以守護自己的選票及票箱,以免這種情形發生。
- 該怎麼做:
有心人士若強制帶走票箱,PA可以通報警方,交由警方解決。擔心警方執法不公,可以通知候選人的行動室及媒體交由他們揭發。
- 不該怎麼做:
不該包圍投票所/警車,有心人真要運走票箱的話大可翻牆離開。包圍並不能解決問題,只會干擾正常運作的流程,甚至傷害無辜。不該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在臉書及吹水群等四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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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偷運假選票投入票箱
這是相當容易的作弊方式。你可以很簡單地將假選票帶進投票所,甚至投入票箱。我才不會告訴你/教你怎麼帶入假選票(犯罪)呢,哼!但選舉條例每打開一本新的選票冊(內含100張)都會記錄裡面的序號(siri No)及使用過的選票數量,撕下選票前PA會蓋下該投票所獨一無二的章。所以偷運進來的選票會讓票箱內的總票數與先前記錄的“使用票數”不符,接下來CA只要逐一檢查同時缺乏序號及蓋章的選票即可淘汰出假選票了。
雖然容易作弊,但這也是最容易被揭發的作弊方式,只要候選人委任了PACA基本上即可剔除。萬一真的不小心遺漏了,也就只會增加幾張選票而已(數量一多就會被發現了)。萬一沒有PACA監督會不會讓假選票氾濫呢?更是不會。沒有人監督的話,那就直接製造“真選票”投入票箱,或直接更改計票結果即可,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
- 該怎麼做:
有心人士若偷渡選票入內,可以提醒PACA讓他們留意假選票。大家也可以通報警方,交由警方解決。擔心警方執法不公,可以通知候選人的行動室及媒體交由他們揭發。
- 不該怎麼做:
不該搶走他人的所有物,若造成傷害你仍需負上法律責任。
不該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在臉書及吹水群等四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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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偷運票箱進入投票所
根本不需要這麼做。一,PABA手上就有未使用的選票,沒有他人監督的話直接製造“真選票”即可。二,直接偽造計票時使用的Borang 14更為便利(仍需注意票箱及saluran的序號,極難)。三,票箱上有專屬的表格及編號,只要對比資料就可以分辨真假票箱了。四,真要造假,直接製造假資料放在計票中心即可,無需載去投票所。
不可能發生的事我就不說有什麼結果了。的確有人載票箱的視頻流傳,但無法確定究竟是載離投票所,還是載去投票所。建議經歷過相關事件的人士報案,交由警方釐清。
- 該怎麼做:
若發現有心人士偷渡選票,可以提醒該選區候選人(行動室)讓他們留意假票箱。大家也可以通報警方,交由警方解決。擔心警方執法不公,可以通知媒體交由他們揭發。
- 不該怎麼做:
不該強制他人(封鎖警車)。不該破壞他人的所有物(破壞票箱)。不該在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在臉書及吹水群等四處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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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耽誤郵寄選票
第十四屆大選更改了一些細節過往的駐外國民可以在大使館內投票,現在只能透過信封郵寄選票然而間中出了許多差錯,像是:。到了508仍未收到郵寄選票,向DHL查詢卻發現SPR沒有寄出郵件等等。
普遍認為旅外選民大多是希盟的支持者,暫且認定這現象為真,若郵寄選票受到耽誤,自然會降低希盟候選人的優勢。網路上都傳言是選委會立場偏頗,有故意維護國陣政權之嫌。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在沒有充分證據之前還是不要輕言為妙。但我們可以確定SPR在行政上出了差錯,必須要做出改進以避免同樣的問題再度發生。
- 該怎麼做:
若收到郵寄選票但來不及寄出,可以透過友人協助將選票運回馬來西亞的選區。若沒有收到選票,可以向快遞公司查詢郵寄情況。如果確定是選委會行事不佳,可以向選委會作出書面投訴。若擔心有心人士濫用你的選票,可以向你選區的候選人(行動室)讓他們留意你的郵寄選票是否被冒用(borang2)。若想要社會關注相關議題,可以通知媒體交由他們揭發。也有人人選擇在大馬駐外大使館抗議,也是合法合理的做法。
- 不該怎麼做:
這並沒有鬧出什麼大事,也許旅外的國民比較理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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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待更新,請保持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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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失職與不公》
1.ktm不願意蓋章。
2.ktm不願意簽名。
3.不熟悉條列
《三:選民問題》
0.被註冊選民及被取消
1.幽靈選民。
2.死人翻身
3.被投票。
4.選區名冊沒有公開。
5.外勞投票
《四:制度不公/失能》
1.納吉頭像與敦馬頭像
2.選擇性執法(banner)
3.蔡添強被取消資格,有候選人在提名日突然破產
4.投票指南的誤導事件(需劃超過75%的格子)
5.最後的投票時間還有很多人沒有投票
《五:暴民問題》
1.警車被民眾截停要求開車尾檢查。
2.毆打有嫌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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