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拉曼谈:组织的管理与监督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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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谈拉大拨款事件中谁对谁错之前,我们还是先来了解学校各种组织,如董事会/信托局/行政局的功用吧!事先说明这一集的内容有一点点硬,但搞清楚后能让你更深入了解拉曼议题,甚至了解社会背后的运作。

拉大教育基金会、信托委员局、行政委员局,这几个名词搞什么哦?让我们从商业机构开始谈起。就算你自己没有商业经验,至少也在电视、电影里看过吧?常听到的股东、老板、董事、CEO等等的职称,我们可以把它简单化约为:“拥有人”及“管理人”。简单来讲就是老板还有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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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与工头的比喻>

想象一下你是一个很有钱的老板,想开咖啡厅,但却又对咖啡一窍不通。你能怎么办?请人来帮你啦还有别的选择咩?

虽然老板拥有咖啡厅,但老板没有读过书,不懂得营运管理(有钱人也懒得下海亲自打理啦)。所以老板就重金聘请,懂得营运管理的CEO。并将咖啡店的一切大小事,都交给CEO处理。像是要请几位员工、员工薪水多少、营业时间、要不要请网红来打卡等等。结果CEO就变成工作量最多,责任最大的工头。而老板只要负责监督CEO就好。

虽然CEO的薪水很高(因为他做很多嘛),但老板才是这间咖啡店的拥有人。卖咖啡赚到的钱(扣除开销后),全都是属于老板的。所以如果CEO表现不好,咖啡店不赚钱的话。老板的钱包不开心,通常也会心里不开心的炒CEO鱿鱼。

<谁是拉大的老板>
“拉大教育基金会”及“信托委员局”就是拉大的拥有人,或者说老板。但就像上面所说的,老板并不会亲自下海营运管理。

一般的商业公司老板在乎的都是盈利。而非盈利机构如NGO、育才基金、bersih或拉大的例子——学校。他们本来就不赚钱嘛,所以信托局在乎的都是目的;像:有没有达到干净选举的目的、有没有达到保障非土著教育权的目的。

如果学校的营运管理出现了什么问题,信托局是有权对行政人员,做些异动或处分甚至炒鱿鱼。一般来说基金会信托局的存在,就像Agong一样。没什么大事发生的话,是轮不到他们出来讲话的。像拉大要开什么课程、讲师升级教授、学费调整等,这些琐碎的事情他们统统不管。基本上就之负责监督。

除非是重大事项,像是“所有权的更动”(换老板)、重大的支出如盖大楼、建分校等等;才会轮到他们出马。像这次4000万的拨款,以及财政部长要求更动拉大基金会的组织结构(马华退出拉大),就真的关他们事啦。

<拉大的CEO>

行政委员局:名字都叫行政了,他们自然是负责拉大的营运管理啦。像前面讲过拉大要开什么课程、讲师怎样升级教授、学费要不要调整,这些都属于行政委员局的职权范围。

用财务来说明信托局与行政委员局的责任差别。行政委员负责提出预算,像应该要花3000万当作薪水(行政开销),2000万要买实验器材、设备作为发展用途。而信托局就负责审核预算:这样的花费是否合理,有没有不必要的浪费。

所以拨款的事情,好像跟行政委员会无关吼?其实还是有的~

影响最大的还是学费的调涨。因为连续两年没有获得拨款嘛,行政委员局就决定跳涨学费以应付开销。然后就BOOM爆炸了(新闻:《若校方没清楚交代涨学费 拉大青年先锋不罢休》)。这些纷纷扰扰我就不多说 (下一集再讲),现在我们只要认识拉大组织中“老板”与“CEO”的职权差异就好。

<外国的私立大学为例>

如果只看马来西亚,有些人就会没有信心:担心马来西亚比较腐败或制度不具有公信力等。所以就让我们看看其他国家都是怎么做的吧。

我用美国以及台湾作为例子。跟拉曼大学相似,一般而言各国的私立大学都会有信托局及校务会议两个机构。就像前面所说的:一个负责监督但不管事,另一个就负责管理。

<美国私立大学的老板>

美国的话我们就用哈佛大学作为例子吧。哈佛有Harvard Corporation以及Board of Overseer两个组织。

Harvard Corporation就是学校的最高行政主管。主要负责教务、学务、财务等等的管理责任。现在共有名10委员。他们除了是哈佛大学的教授、管理高层外;很多时候也兼任其他机构的总裁,是名副其实的哈佛CEO。

Board of Overseers以下简称监事会,他的地位就比较尴尬啦。很久很久以前,监事会成员主要来源是当时殖民地官员以及牧师(是的,哈佛成立时还只是英国的殖民地,哈佛的历史比美国这国家还悠久)。监事会的身份地位就像是哈佛的老板/董事一样。不过随着时代演进,监事会就开始逐渐开放世俗人士及外界的加入。权力也逐渐地减少,转让到Harvard Corporation去。

现代哈佛的Board of Overseers共有32名委员,必须要是校友才有资格竞选。所以哈佛的老板(监事会)的的确确是由哈佛校友所组成的。而且哈佛监事会当初从原本由官员及牧师掌权,到今天全权由校友负责的转变,过程也像今天的拉曼一样充满纷争。

那套用在拉大拨款争议:财政部长林冠英要求拉大校友总会掌管基金会,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台湾私立大学的老板>

让我们来看第二个国家台湾。长庚大学是台湾非常出名的私立大学。他由台塑企业的王永庆所创办。历年来的董事会都由台塑企业所掌管。

什么?大学的董事会沦为家族企业?这样不会有贪污滥权的问题吗?

这点倒不需要太担心,长庚大学或者说世界上大部分的私立大学都一样。他们虽然都是私立,但并非以盈利为目的,甚至还是亏钱、贴钱的良心事业。学校不够钱还要想办法捐助、筹募。所以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董事会也没有必要特别禁止家族的近亲繁殖。当然防人之心不可无嘛,私立大学的董事会还是要符合政府对组织规定的相关法令。

那套用在拉大拨款争议:如果拉大没有违反注册局、审计局的相关法令,我们是否真的有必要强制马华退出拉大呢?

<私立大学的CEO>

讲完老板董事部,现在我们来谈CEO:校务会议。台湾的校务会议相较马来西亚,甚至放眼世界都相当先进。台湾大学法规定:校务会议是大学的行政高层,负责议决校务重大事项。除了校长及副校长外,必须包含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其他人员。

天啊!你可以想象马来西亚的大学生在校务会议里面,举手表决反对调涨学费吗?这样拉大的学生就不用担心校方恶意调涨学费了耶!

大家在关注拨款怎么发放,以及马华退出信托局的同时。是否也可以关注一下考虑一下,开放学生代表进入行政委员局呢?

<为什么要知道这些常识>

好啦关于各国大学、各种机构的常识,我们就大概大概谈到这里就好。接下来~我还是没有要谈拉大拨款事件中谁对谁错。除了What什么的常识之外,我们也应该关注为什么Why?

为什么要把机构分成董事及行政两个组织?组织的成员又为什么要多样化呢?

<为什么要把机构分成董事及行政两个组织>

像这种监督与管理的分工其实在生活中十分常见。

以政治来说:像财政部长、教育部长、首相等都是负责管理的CEO;而人民、国会议员、Agong、NGO等就是负责监督的老板。

以中学来说:校长、教务主任、纪律主任是负责管理的CEO;而教师、学生、家长、董事以及一般的纳税人就是负责监督的老板。

管理与监督的分工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避免行政高层的失责或滥权。万一真的发生坏事,监督方至少可以拉他下台嘛。

<组织的成员又为什么要多样化>

不管董事会也好、校务会议也好;为什么现代我们会开始要求组织的成员要多样化?

以学校来说:如果全权交给教师负责,我们会不会变成只关注学术,而不注重实用的教育?如果全权交由商人负责,我们会不会变成只关注名誉、实用,而忽略教育专业与伦理呢?

以政治来说:如果参政的全是法律专业,制定出来的政策,会不会太过离地不近人情?如果全由商人负责,那社会会不会变成富者恒富,穷人恒穷而不得翻身?

每个专业、每个立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很多时候也没有所谓绝对的对错,就只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同而已。所以让组织的成员多样化就可以避免厚此薄彼的问题。

<结语>

好啦啰嗦没话题性的常识就讲到这里。虽然它不怎么有趣,但是我们必须要有这些知识背景,才能看清拉曼拨款事件中的眉角(谁对谁错)。不然的话,很多时候就只会沦为泼妇骂街,人身攻击而毫无论点的骂战而已(例子:你是马华~你是火箭~所以怎样怎样)。

知道这些常识之后,下一期我们才来真正的谈谈:拉曼拨款事件中谁对谁错吧。(简单来讲:不管马华还是火箭,还是先废除种族偏差的教育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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