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法家》

豬哥:
文章簡潔有力,舉例生動活潑,用字幽默風趣。特長是“馬來人的想法”及身體某部位,專業反串(法家、All_In_Najib、暗黑改革等用詞都是他發明的),曲線諷刺的曲率無限大,反串到媽都認唔出。曾出現曲線罵馬華卻騙到馬華黨員來share等有趣的現象。除了政治評論外,一些私生活的文章也相當有趣(究竟bb是不是幻想出來的呢?)。
達叔:
事事講求證據,為人謹言慎行,有一分證據才說一分話。親自核對希盟manifesto双语版的內容,发现中文版宣言多处出猫。刻意去掉许多“土族至上”的部分,忽悠华社。近期支持拳頭黨(社會主義),他支持拳頭黨除了支持社會主義外,還因為紅藍二黨太爛,認為扶持第三勢力才是真正能為馬來西亞帶來公平與正義。
Botak:
能爭善辯,樹敵無數。絲毫不在意政治正不正確,歧視言論粗口滿天飛的老司機,“XXX死全家”等詛咒的發起人。出道初期的文風較為溫和,然經無數紅藍政黨追殺後,劍走偏鋒越發毒辣,以致樹敵無數。
傳說中有第四人,但發文頻率低,我不怎麼關注(我不說出來又有多少人知道?),故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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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一詞的來源》
法家三子發跡臉書於2012年(注1&2),過往的主要論述為:『土著特權是毒瘤』。那時候的法家觀點新穎、言辭犀利,故廣受推崇與愛戴(注3),與評論界的各位倒也相安無事。GE13民聯競選失利並經一年的反省後,民聯政策大迴轉,提出『愛馬來人』&『消除馬來人的不安』等說辭,進而影響至評論界。自那時(2014)起,過往的和諧不再(一起罵國陣),評論界二分成『土著特權是毒瘤』與『消除馬來人不安』之爭。
『特權毒瘤』vs『巫族不安』開打後,也吸引了許多不學無術的粉絲參戰並相互標籤。那時候只有極少數的人認同『特權毒瘤』論,大部分都標籤法家者為“仇視馬來人”“華人版土權”“華人沙文主義”。要求種族平等的『特權毒瘤』者莫名其妙的就被標籤為“種族主義”“沙文主義”了(注4)。
就是在標籤戰(2014)時,抱著“反正都已經被稱為華人土權了”的想法,豬哥開始戲稱Botak為『大馬法西斯教父』。大家(正&反)覺得好玩,就跟著叫Botak為大馬法西斯教父了。但這時候也就只有一位法西斯教父而已,法家一詞尚未被推出。
2015年ISIS肆虐,法家說伊斯蘭教是人類文明的敵人。這引起了左派指責:“不是每一個伊斯蘭教者都是這樣”,“沙文主義”云云。江湖又是一場混戰,硝煙紛起久久不落。
直到某日豬哥寫文章address自己時原本想自嘲“我們法西斯團隊”,突然一時興起改成了“我們法家”(注5)。自那時起,法家四子正式以『法家』這自嘲的用詞自居。
注1:以豬哥創臉書為準吧,但很多證據(zeus)都已經被刪除了,難以確定,歡迎指正。
注2:更早之前(2008)Botak早已活躍於blogspot,並於2010年集結出版《冷眼橫眉》。
注3:粗口從來未變,也許當時罵的是國陣所以可以被接受吧?
注4:遙想1965年的美國與南非。
注5:受商鞅變法改革一書《大秦帝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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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精神》
法家的名稱始於一個玩笑。法家絕對不是李斯,商鞅他們的法家。法家是法西斯的戲謔反諷稱呼(還有許多戲稱:雪家、炮家)。但就像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家精神究竟為何在內部也有各種看法(內戰也不少)。
《Botak對法家的解釋》
***看留言***
a1.反虛偽,反大愛
a2.政治不正確
a3.擁護世俗主義
a4.擁護民主及自由
《新法家:只是正常公民》
link: https://bit.ly/2OGZJ2V
b1:普通公民。
b2:並無統一意識。
b3:講求證據,輕視謠言。
b4:不願被國陣及希盟綁架民意。
b5:尊重個體的自由意志。
以及
《混亂法家》:
上述特質隨意的排列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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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個人看法:(哎呀呀又想虎頭蛇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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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是否稻草人》
認為法家的確是“稻草人”,或者說目前我不認為評論一個不存在共同意識的非群體(除元老四人外的想法都無法統合,難以稱為群體)有何意義。在我看來,法家一詞就像 日本之於中共,華人之於巫統;是政客/評論員是無法論述時轉移注意力的做法。除自我認同外,法家二字更是政治化妝師的遮羞布。容我舉個並不是很好的例子:一些我認為品質較好的評論員如林宏祥、黃進發(不認同他的言論,但態度不錯)、唐南發等並不會花時間評論法家,反而是奇奇怪怪的網民(如sow xxxx xxxxx)特別在乎法家。
法家就像LGBT在馬來西亞的情境一樣,一個本應讓人自豪的自我認同,卻被用作罵人的詞句。像是:“做錯事也不敢認,你是gay?” 這時候的gay已經成了罵人的話語,我想大多數人在這時候都不太會自認為gay的。
當然,我認為更妥當的處理應該是:“沒錯我是gay,但gay並非都是XXX的,且我也不是XXX。請你收回你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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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表態“我是法家”》
proud to be a gay是個選擇,但在馬來西亞這對異議不友善的環境裡出櫃往往需要遭受許多不必要的人身攻擊。對於願意出櫃的LGBT我百分百支持,但我絕不會抓著一個人的肩膀搖呀搖地問道:“為什麼你不承認你就是GAY”。法家人願不願意出櫃,我的態度就跟對待gay的看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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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認同法家》
就如我前面所說,我認為評論法家是十分沒效益的,將時間拿來討論其他更有意義的公共課題會更好。但若法家當真是個群體,並想要啟迪民智的話,能吸引大家認同精神我想還是需要的。如果目前的法家若要追隨Botak的精神的話,我非常不認同,也認為成長將會受到限制(就像是丘光耀一樣)。如果法家想要發展,想要放大影響力話,這是遲早需要面對的事。
但若公民意識夠高的話,我實在不覺得法家有任何市場。現在口口聲聲喊著“法家威武”的人,往往都只是被希盟&國陣的墮落逼出來的(阿希盟國陣那麼爛,法家又怎麼敢說他們是同路人呢)。如果公民教育成為了中小學的必修課,馬來西亞的公民意識提升。人人都關注公共議題並能講究證據地理性討論,不再惡言以對相互標籤。這種時候我們還需要分辨法家/希粉/國粉嗎?
就像周星馳飾演的蘇乞兒:“決定丐幫人數的不是我,而是皇上你啊!如果你當真英明神武國泰民安,鬼才得空當乞丐呢!”
所以,我是期許法家消失的那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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